一、学院简介
学院先后与上港集团、日本丰田、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德国奔驰、轨道交通等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2007年12月,学院作为发起单位之一,成功组建上海交通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将按照本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 退役士兵 | |
3 | |||||
3 |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1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5 | |||
8 | 10 | 3 | 1 | ||
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 | 3 | 12 | |||
8 | 5 | 3 | 1 | ||
5 | 10 | ||||
5 | 12 | ||||
交通枢纽 | 5 | 10 | 2 | ||
5 | 10 | ||||
5 | 8 | ||||
3 | 5 | ||||
5 | |||||
5 | |||||
2 | 6 | ||||
10 | |||||
道路 | 3 | 6 | |||
小 计 | 55 | 135 | 3 | 5 | 2 |
说明:① | |||||
五、报考办法
1、考生于2018年3月7日10:00至3月9日16: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上填报志愿。2018年3月16日9:00~15:30,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须到呼兰路883号办理网上志愿填报确认手续,缴纳报名及
2、退役士兵报考办法:退役士兵考生可于3月16日9:0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区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报名及
六、
2018年3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试点院校
生源类型 | 报考专业类别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 非艺术类 | 职业适应性 | 各科目的具体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 艺术类 | 素描 | |
色彩 | |||
非艺术类 | 素质技能 |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 非艺术类 | 入学 | |
素质技能 |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 非艺术类 | 入学 | |
素质技能 |
七、录取规则
1.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共计70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
(2)职业适应性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①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②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职业适应性
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对录取总分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
⑤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模块一、模块三、模块二顺序依次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
⑥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2. 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1)文化素质
(2)职业技能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按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分别进行录取):
①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②录取总分=文化素质
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对录取总分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文化素质
⑤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数学、
⑥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3. 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1)统一入学
(2)职业技能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①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②录取总分=统一入学
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对录取总分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统一入学
⑤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优先录取统一入学
⑥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4.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八、免笔试政策
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项目名称 | 颁证机构 | 适合专业 |
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 专业不限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 教育部授权的组委会 | 专业对口 |
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个人全能一、二等奖获得者或个人单项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及高级以上证书获得者 |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符合本院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网报流水号,于3月11日9:00~15:30到呼兰路883号进行免笔试面试申请,过时不予受理。
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对通过本院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详见面试方案。
对参加本院免笔试面试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各专业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50%,免笔试面试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九、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非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毕业发证
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学院本部:宝山区呼兰路883号邮编:200431
浦东校院: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邮编:201314
轨道学院:徐汇区凯旋路2050号邮编:200052
2、咨询电话:68159612、56996297
3、学院网址:http://www.scp.edu.cn
4、监督举报电话:5699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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