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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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2.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
4.
5.
6.
7.高考改革3+3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3+1+2省市招生专业再选科目要求为不限。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学费平均约10000元/学年,情况详见
二、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和艺术类校考报名。非广东省生源报考无效(内地高中新疆班考生为新疆生源)。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
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一旦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回,请考生认真考虑。广东省考生200元人民币/人/专业。
注:报名信息必填字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高考准考证号(10位数字)、高考生源省份、毕业中学、考生联系电话等,考生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本人填写
(三)初试
我校采取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初试考核。考生须按照我校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录制考试视频,于2022年12月30日21时前通过报名平台上传考试视频作品。
注:1.录制视频要求:
(1)考生仅上传一个视频文件,如因考生本人误传视频影响评分,责任自负;
(2)录制视频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3)视频作品其他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2.一旦发现考生视频作品有
(四)复试
我校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11日,地点为
注:1.最终排名按复试成绩排名,与初试成绩无关。
2.复试指引等具体相关事宜将与复试名单一并公布。
(五)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附件考试大纲)
1.初试:(1)声乐;(2)
2.复试:(1)声乐、
三、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3.我校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1.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
2.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
(1)广东省先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校考分数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
(2)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四、专业介绍
五、有关说明
(一)“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考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三)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四)校考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
(五)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六)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
邮编:51806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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