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教考〔2014〕14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
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3〕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省教育厅
附件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为加强全省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体育专业。
二、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
(一)“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值设定: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二)学业水平
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
考生填报
(三)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三、专业考试
(一)考试组织
体育专业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继续按
各考点高校严格按《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另发)规定的统一要求设置考场、安排时间和组织实施考试。田径项目考试必须在塑胶场地进行,径赛项目必须使用电动计时系统计时。考生必须到
(二)考试科目
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
1. 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2. 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
3. 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
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三)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信息确认
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在规定时间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 报到、面试和考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和网上打印的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于规定时间到
(四)成绩公布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于
(五)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办法
体育专业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国
1. 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
2. 对参加或代替他人参加专业考试的高级中等
3. 对参加或代替他人参加专业考试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代替他人参加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中组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4.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专业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四、划线办法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对学业水平
五、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
(二)志愿设置
(三)志愿填报
2015年我省继续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
科目等级,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填报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第二阶段填报工作于7月底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学业水平
六、录取
各招生高校须在
(一)投档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
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二)录取办法
招生高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以及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和体检结论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如招生高校不按本校《招生章程》和有关录取规则录取新生,由此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