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一、招生对象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参加当年度台湾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人,招生人数将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进行调整,择优录取。申请考生可在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最多选择4个专业作为志愿,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01 | |
002 | |
003 | |
004 | |
005 | |
006 | |
007 | |
008 | |
009 | |
010 | |
011 | |
012 | |
013 | |
014 | |
015 | |
016 | (含 |
017 | |
018 | |
019 | |
020 | |
021 | |
022 | |
023 | |
024 | |
025 | (含 |
三、申请材料
1.《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台湾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必须经个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学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5.就读中学
6.获奖证书及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复印件。
考生须将上述申请材料
四、选拔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五、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由该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管理规定
1.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学校(松江校区: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报到,收费标准与大陆学生相同。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学校各项奖学金及台湾学生奖学金。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86-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九、本简章由
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
附件1:![]()
附件2: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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