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办)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港澳台办负责人、面试专家组成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组织实施。
面试过程设
二、面试考生资格认定
(1)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参加2019年台湾
三、面试日期:2019年5月30日下午3点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按照抽签顺序,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开考时拆封试题,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试题,结束后工作人员回收试题。
五、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包括中学相关知识
六、面试评分办法
每个考生问答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依照参考答案和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问答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采取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面试专家签字,存档半年后方可销毁。
七、录取原则
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取得我校录取资格,录取名单报送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
八、面试纪律要求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基本个人信息。
在候考室等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以上人员面试封闭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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