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收项目:田径、排球
(二)总计划为43人,分项目参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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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小项(位置) |
性别 |
计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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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 |
100、200、400米 |
男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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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球、铁饼、标枪 |
男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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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远、跳高、三级跳远 |
男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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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米栏、400米栏 |
男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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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500、5000、10000米 |
男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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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及其他项目 |
男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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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球、铁饼、标枪 |
女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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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跳远、跳高、跳远 |
女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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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栏、400米栏 |
女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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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400米 |
女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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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500、5000、10000米 |
女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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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及其他项目 |
女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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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 |
主攻 |
男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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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攻 |
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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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 |
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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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应 |
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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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 |
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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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 |
女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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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攻 |
女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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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 |
女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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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 |
女 |
0-1 |
注: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场上位置)最终录取人数以及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考生的体育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4日止登陆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6日前(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6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请用A4纸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
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我校
4.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字样。
(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资格审核
(一)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二)准予参加
(三)考生须在体育专项
五、体育专项
(一)
(二)
(三)
1.田径项目
2.排球
(四)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2. 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备查。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水平
六、录取
(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专项
(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武术武英级及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
(四)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专项
(五)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提前批次
(六)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录取考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对成绩下滑严重以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机制
学校
八、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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