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高级中等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
(4)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考生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报名参加高考。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或普通高考。
①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
②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
③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
(8)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时间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日至25日进行。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1月1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由各市(州)于2022年11月10日后自行安排。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址www.ganseea.cn,阅读《2023年高考报名流程》,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打印相关表格。考生报名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等;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供父亲和母亲居住证及缴纳社会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表格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五、报名要求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二)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
(三)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四)中职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办理,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职学校(含技
(五)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
(六)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七)报考农村订单
(八)报考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照相。
(十一)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和应急处置经验,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做好今年高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期间仍在中、高风险
(十二)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十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考生信息报送(略)
七、报名信息管理
(一)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的内部管控
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对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各有关中学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九、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
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
考生可申报多项符合条件的特征项目,但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加分特征,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考生信息采集有效日期限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十、报名费用
报名收费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考报名工作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疾控等多部门,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会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级招委会和中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考试政策规定,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不得推脱责任、上交矛盾。
(二)加强宣传
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加强对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
(三)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高考报名作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
(四)精准采集各项报名信息
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复查、学籍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必须逐一核对考生身份,严防考生
(五)严格规范进行资格审查
各级招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资格审核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坚决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报名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报名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坚持把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各环节的工作方案,强化防控措施,严格工作流程,要提前公布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方式及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确保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5.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
6.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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