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根据通知提出的研究生招生计划生源范围,考生须是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和边境县(白山市浑江区、临江市、抚松县、集安市)的
二、资格审核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吉林省实际情况,本年度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通过网上进行(博士报考线下审核)。考生需将审核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审核公示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将盖章的考生登记表(PDF版)回邮至报送审核材料考生邮箱,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如更换邮箱,请注明。
1.审核材料。一是考生自行下载报考
2.审核时间。申报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16日24:00,逾期不在受理。申报博士研究生考生不受此时间限制。公示名单分3批于10月13、15、17日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jl.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疑义考生分别于10月18、20、22日发放考生登记表至邮箱,考生自行彩色打印报送报考学校,不在发放纸制版考生登记表。
3.报考学校。考生报考学校请参照2022年招生计划进行填报(附件2)。
三、网上报名
1.领取网报校验码。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领取网报校验码(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之吉林省网报公告六)。就读外地高校的应届考生需到学校所在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领取校验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放校验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
2.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上报名。报考类别应填写“
四、考试录取
1.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成绩。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向招生单位报名。
2.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
五、签订协议
1.考生录取后,需携带录取学校盖章和本人签字的“
2.考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吉林省或省内原单位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回省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博士研究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具体内容详见协议书模版。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2.此项工作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吉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负责受理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0431-82741357
审核邮箱:281398565@qq.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
附件2:2022年
文章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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