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简称“南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也是中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首,艺术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教育部“双万计划”、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江苏省首批新型重点高端智库,南艺催生了中国最早的艺术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美术、音乐、舞蹈、理论、戏剧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艺术学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历史变迁
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了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
1952年,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12月8日完成合并工作,该日即为南艺校庆日。
1958年华东艺专迁址南京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
1959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南京艺术学院;
1978年,获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高等院校,
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与时俱进,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成为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师资力量
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300余人,博士生导师6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百余人。其中,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召集人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副主任委员2人;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荣获江苏紫金文化奖章2人;江苏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4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人;江苏省“五个一批”人才5人;入选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社科英才、优青”“紫金文化创意英才、优青”等百余人。
学科建设
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五个一级学科全部跻身前六。其中,美术学获评A等级,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获评A-等级,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获评B+等级;A类学科达到学校学科总数的60%,居全省第一;4个学科全省排名第一。2018年五个一级学科全部入选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三期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美术学
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艺术学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艺术学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三期建设项目: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二期建设项目: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
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公共管理
南京艺术学院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获得荣誉
近年来,学校在国内外重大艺术创作展演中硕果累累。教师编剧动画片《大禹治水》获第15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第26届电视文艺“星光奖”优秀电视动画节目奖;获全国美展金银铜奖8项,“金钟奖”金奖2项,“文华奖”金奖1项,全国声乐比赛金奖1项;教师编剧出品的电视剧《大清盐商》荣获第30届“飞天奖”和第28届“金鹰奖”荣誉提名奖;获全国舞蹈比赛二等奖1项;获中国舞蹈“荷花奖”古典舞奖;12件作品入选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1部作品入选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2人获“中国音乐小金钟二胡新星”称号;获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3项;在中国书法兰亭奖、“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国百家金陵画展等活动中斩获多项大奖。复排大型反战歌剧《秋子》,创作和平颂--多媒体音诗画交响音乐会、原创舞剧《十二秒》、原创音乐剧《古今流觞》等,牵头排演全省高校大型舞蹈诗剧《阔步新时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录取规则
1.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招收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专业清原则,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南京艺术学院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招收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或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考生,考生再选科目不限。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美术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专业清原则,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省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或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省控线×8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