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百年师范教育的传承者,天津基础教育文脉发祥地,天津唯一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的师范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入列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大学建设行列。
学科建设
学校先后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市顶尖学科培育建设学科4个,市一流学科7个,市重点学科18个,市特色学科(群)15个,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2个,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 “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列全国重点马院。“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着力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新文科集群,推动新文科建设,促进社会科学学科再上新水平。
师资力量
在校教职工2508人。国家级人才称号5人、国家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人才53人次;两院外籍院士2名,双聘院士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天津市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等省部级人才126人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专业学位教育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0人;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1人,中世纪史委员会会长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1人;中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第四届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学校教师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教师”“人类学终身成就奖”“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全国最美辅导员”“天津楷模”“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第四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各省(区、市)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满足所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同一专业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再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所在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