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聚焦国家亟需的关键领域和重大基础学科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
一、 招生对象
我校强基计划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凡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 招生省份和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试点招生。
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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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分省计划请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择优确定学校考核入围名单,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2。达到最低入围标准的同分考生均可入围学校考核。对于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办法
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进行学校考核(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通知),学校考核包含基础能力
身体素质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身体素质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中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的单科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学校将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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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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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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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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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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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以
五、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本科期间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五)选拔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会通过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七、 咨询方式
本简章由
咨询电话:
010-68913345,010-68949926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监督电话:010-68918032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admission.bit.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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