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规定要求,在疫情防控形势下,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工作,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委员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
英文名称:Henan Light Industry Vocational college
国标代码:14607 河南省招生代码:6184
第三条 学院地址:三个校区分别为:郑州市鑫苑路校区、郑州市园田路校区、郑州市嵩山路校区。
第四条 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2001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轻工职业学院,并与2001年开始录取招生。2017年3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7]26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学院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在轻工行业系统中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近年来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
第七条 办学条件及师资队伍:学院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717余万元,建有多媒体及语音教室40个,图书馆藏书28余万册。学院三个校区共开设45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教职工741人,专任
第八条 就业安置:学院为毕业生建立了优良的就业平台,与一百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每年就业率均在80%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
主任:尹卫东
副主任:常江、马西超
成员:王巍卿、王勇,吴涛、薛本萍、杨华枝,贾书才 ,齐英兰,陈秋风,代昊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巍卿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重大事项,负责单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监督措施: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2.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2022年单招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单独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我院高职单独招生23个专业(含方向)共1600人,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依据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适当平衡调整。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单招章程审定结果,将单招的分专业计划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考试、录取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可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考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
(一)文化知识考试:
考生考试课程:《文化知识综合
(二)职业技能
普通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
中职生进行“职业技能”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
考试地点: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单招考试分为三个考点:鑫苑路校区(郑州市鑫苑路6号)、嵩山路校区(郑州市嵩山路南段)、园田路校区(郑州市园田路2号)。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配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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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准考证
2022年4月5日后学校官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四条 疫情防控:
1.考试当日,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绿色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
3.考生持有准考证时选择并承诺本人14天内无中高风险等级
第十五条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委员会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优先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即上线考生中,按报考专业以总分顺序进行录取;先按选报第一专业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依次按照所报专业进行录取。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志愿,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不能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语文、
如出现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按以下规定:
1.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依据其参加职业技能
3.退役士兵考生,依据其参加职业技能
第五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六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志愿填报完成后可向学院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学院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于2022年4月6日前向本院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免试录取程序
学院对申请免试入学和免予职业技能
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士兵,需于2022年4月6日前,将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我院(鑫苑校区招生办),由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单招录取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及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八条 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档;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其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学费标准: 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年。
住宿费标准:拟定4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特此声明。
第八章 咨询电话及网址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
0371-68588948
65319705
55259980
监督电话:0371-68588971(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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