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
第二条 学院全称:
第三条 学院是国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根据生源特点,将考生分为A、B、C三类。
A类考生: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
C类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农民、企业在岗人员)和退役军人考生。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各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1155人,设两大专业组,分别为:
第1组:康养
(一)A、B类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所在院、系名称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第1组 | 3 | 康养 | 6500元/年 | 110 | ||
3 | 康养 | 5000元/年 | 56 | |||
3 | 康养 | 5000元/年 | 40 | |||
第2组 | | 3 | 5500元/年 | 211 | 根据办学实际,本专业提供了人伤理赔、核保核赔、车险查勘定损、 | |
| 3 | 5000元/年 | 23 |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49 |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30 |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40 |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24 |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75 | ||
| 2 | 财经商贸学院 | 17600元/年 | 20 | ||
| 3 | 金融系 | 5000元/年 | 28 | ||
| 3 | 金融系 | 5000元/年 | 66 | ||
| 3 | 金融系 | 5000元/年 | 28 | ||
合计: | 800 |
注:1、以上为2021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除标记*外,其他专业如果选拔进入订单班,则学费标准上浮10%。如有变动将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新规定执行。
(二)C类(除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所在院、系名称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第2组 | | 3 | | 5500元/年 | 50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80 | |
| 3 | 财经商贸学院 | 5000元/年 | 150 | |
3 | 金融系 | 5000元/年 | 50 | ||
合计: | 330 |
注:以上为2021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新规定执行。
(三)退役军人招生专业与A、B类考生相同,招生计划25人。
第十二条 专业要求:学院执行国家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全省统一填报时间)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方式: 2022年学校单独招生只面向湖南省内进行,接受全省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没有通过上述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第十五条 高职单招报考设2个院校志愿,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考试(
第十六条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专业特色及性质分为第1专业组(康养
第十七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所有社会人员和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后,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
第十九条 考试费缴纳:2022年3月17日—19日,通过微信小程序方式自助缴纳考试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官网。
第二十条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2日—23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官网。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院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单招组考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试形式
(一)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总分300分)成绩 + 职业技能
(二)B类(中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学院组织文化素质
(三)C类(社会人员和退役军人):职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 考核标准
(一)文化素质
(二)职业技能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所属专业组,考核标准如下:
1、第1组: 康养
(1)对于B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康养
(2)对于A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本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2、第2组:除第1组外其他所有财经商贸类专业。
(1)对于B、C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金融、投资、
(2)对于A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金融及经济等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2个专业组职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考试时间
(一)职业技能
(二)文化素质考试(笔试):2022年3月24日10:30-12:00;
(三)职业技能
第二十五条 命题:由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系进行统一命题。
第二十六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
第二十七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二十八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 A、B、C三个类别招生计划的确定: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基数,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招生计划,在保持各类别录取比例基本均衡的基础上适度向B类倾斜。
第三十二条 根据考生类别分开划线。根据文化素质
第三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院官网公示。
第三十五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六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
第三十七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奖学助学政策: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政策获得一、二,三等助学金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我院各订单企业和爱心企业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
第三十九条 修业期满,按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学院还提供自考、成考等多条专升本通道。
第四十条 订单班入班前需面试或笔试,订单班学生毕业前达到公司入职要求,按公司与学院签订的用人方式入职。
第四十一条 新生持学院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如不能按时到学院报到,须向学院说明并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十二条 参军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和当地武装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按照规定予以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
国标招生代码:12596
信息发布网址: www.bxxy.com
电话:0731-82816999、82816972
邮编:410114
E-mail:2500113421@qq.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16916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