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58号,以下简称《广西新课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突出立德树人导向,优化考试内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方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二)全面考核。促进学校全面实施国家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齐开足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课程的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自主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为学生健康、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四)统筹兼顾。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引导
三、考试科目与类型
(一)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二)考试类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又称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所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四、考试范围与方式
(一)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二)考试方式。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通用技术、音乐、
五、考试对象与安排
(一)考试对象。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2024年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参加3门科目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
(二)考试时间和时长。
1.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高中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开考科目为历史、地理、
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数学和外语2门科目的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通用技术、音乐、
2.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六、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值为100分,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思想政治、地理、
(二)成绩使用。
1.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
4.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仅用于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治区教育厅对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统一管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自治区统一组织科目的命题和考务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考试
(二)加强考试管理。
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
(三)加强教学管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实施国家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齐开足每一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随意增加或压缩课程授课时间,确保课程开设质量。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增强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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