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至6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15179。电子邮箱:wxj@gxedu.gov.cn。
附件:拟同意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设置事项 | 设置类型 | 转设后有关情况 | ||
举办者 | 办学地点 | 办学性质 | ||
独立学院转设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 | 北海市 | 公办 | |
文章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关于拟同意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的公示(图片来源:摄图网)
推荐阅读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