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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落实国家和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着力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对2020年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做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模式调整
(一)部分院校实行校际联考。根据教育部要求,2020年春节后尚未完成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若组织现场考试必须安排在今年高考后两周内进行。鉴于书法类专业考试特点,经与尚未组织书法类专业考试的院校沟通,大部分院校书法类专业考试拟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为更好维护考生权益,减少考生流动和缓解考生备考压力,经与相关院校沟通和协商,我省同意
(二)其他在我省招收书法类专业的尚未组织考试的院校,由院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决定本校书法类专业的考试模式。
(三)在我省招收书法类专业且考试已结束的院校,书法类专业相关工作仍按原方案执行。
二、校际联考组织
(一)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
(1)拟报考
(2)拟报考
2.报名时间及办法:详见附件1。
3.报名费:175元/人。
4.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请关注
广东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外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及校考准考证(或文化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共考三门科目,分别是书法、篆刻和线描,考试说明详见附件2。
为统一考试组织管理,考生须参加三门科目考试。院校可根据本校考核和培养要求,采用部分科目成绩作为本校校考成绩,但须在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并公布。其中,
(三)成绩公布和复查
考生成绩在各院校网站公布;成绩复查由各院校负责。
(四)合格证发放
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合格线的划定和合格证的发放原则,由各院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自行决定,广东省考生的合格名单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上报,外省考生的合格名单由相应院校上报。
三、录取模式不变
各院校在我省书法类专业的录取模式仍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7号)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院校录取原则由各院校制定。
请各市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各有关中学和考生,并提醒考生随时关注拟报考院校的官网和官微公告。
附件1: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报名办法
附件2: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考试说明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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