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教考〔2020〕3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
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求。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相关特殊类型招生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高校要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重点细化特殊类型选拔
二、严格过程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规范。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
三、强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相关信息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细则,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防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现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按相关政策录取。
四、严肃考风考纪,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
附件:1.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2.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
3.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2020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