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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关于部署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会议要求及教育部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
一、考核情况变化
1、不再组织文化课
2、我校将利用考生提供的音像材料对考生艺术特长进行评审,不再组织来校的艺术特长
二、录取原则变化
1、对报名成功并提供合格音像材料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音像材料进行评审。各招生项目根据评审分数和已公布招生计划确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
2、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名单将在
三、考生需提供材料
1、请已经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成功报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于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上传音像材料。点击以下链接上传音像视频材料(https://zsb.nankai.edu.cn/chaxun/yishutuan.html)。根据提示输入考生姓名、
2、音像材料的要求如下:
文件内容:录制演唱一首歌曲的五分钟内的音像材料
视频录制要求:
1.高清1920*1080,Mp4格式,200MB-500MB,横屏拍摄。
2.拍摄角度:正面拍摄,平行视角;
景别:人物全景
3.声音: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不需要特殊效果。
4.视频: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
5.通俗项目考生必须使用话筒演唱;
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低音项目考生不允许使用话筒演唱。
6.音像资料中不得出现任何如姓名、
3、考生需提供一份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手写签字,拍照上传至上述上传音像系统。其格式如下:
承诺书
本人姓名**,现就读于****中学,身份证号为******,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号为*******。
现本人就以下内容进行郑重承偌:
1、本人向
2、本人向
3、本人提供的各种材料如出现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取消
考生姓名:*****
家长姓名:*****
时间:2020年*月*日
注意:请考生在2020年4月30日24:00前上传音像材料与承诺书,逾期未上传成功者,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咨询电话:艺教中心022—23501000
招生办公室022-235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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