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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一、明确奖补对象
2016年毕业并在2017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
二、明确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
“艰苦边远
“基层单位”是指18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艰苦边远
“连续服务满三年”是指服务时间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满3年。
三、把握奖补标准和计算方法
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即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年限计算。若存在学费欠缴等情况的,应将在校期间欠缴学费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四、规范奖补申请、审核程序
今年学费奖补继续实行网络申请、现场确认和网络审核的形式,4月20日开始,预计10月30日前完成。
(一)网络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四川省基层服务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就业单位、学历学制、学费缴纳、国家助学贷款等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1.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均须提供完整、清晰的扫描件。若录(聘)用文件附件中所涉人员信息较多时,应将申请人姓名进行突出标注,以便于网络审核。
2.申请人就业单位应在《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单位证明意见》(以下简称《单位证明意见》,详见附件4)上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首次就业三年内,申请人如正常调动两个及以上就业单位的,各就业单位均须出具《单位证明意见》。证明人须为就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人事工作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不允许代签或签章。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外,若申请人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情况,不得申请。
3.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字迹、印章应清晰可辨,并按系统要求的顺序制成word文档。申请人一旦正式提交,任何信息将不可修改,但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四川省基层服务学费奖补在线申请”将于4月20日开放,5月20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网上完成信息填报、材料提交后,须在线生成、打印《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
(三)县(市、区)、市(州)教育局审核公示。县(市、区)、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须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纸质资料,并会商同级人社(国资)等部门进行。审核工作结束后,点击“
(四)高校审核。有关高校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毕业时间、学习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专升本或攻读研究生等)、学费交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情况进行审核,系统审核、上报工作在7月17日前完成,并于7月24日前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8)纸质版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地各校审核信息,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核结算。
五、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各地各校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并在收到奖补结算资金15个工作日内发放(代偿)到位。
(一)优先偿还国家贷款。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没有结清的,奖补资金应优先偿还贷款,如有结余,结余部分则直接发给获奖补学生本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由高校办理。有关高校、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应及时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
(二)按照规定发放奖补资金。应直接发给获奖补申请人本人的,不发放现金,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将奖补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
六、强
艰苦边远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8
1.学费奖补省属高校名单(2020年)
2.学费奖补艰苦边远
3.2020年四川省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网络申请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4.2020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单位证明意见
5.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
6.2020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
7.2020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
8.2020年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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