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
2.国标代码:13952
3.在陕招生代码:8144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时间:三年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8.学院办学地址: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编:725000
学院网址:www.akvtc.cn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1111 8177555 8177666(传真)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有多个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图书馆1座、馆藏图书近50万册,有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附属小学、汽车驾驶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与
学院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牵头组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在引领全市职教改革发展、整合技能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委会由学院党政办公室、
1.学院党政办公室职责:发布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
3.招生处职责:负责招生处的日常工作,起草招生章程和细则,接受咨询,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负责向学院招委会报告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总结。
4.学生工作部职责:制定高职分类考试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5.教务
6.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性质属国家正式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下达,同时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流程
第七条申请资格:
1.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考生。
2.凡符合以上条件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八条 凡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院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s//:www.sneac.edu.cn/pzweb/flzs/flzs.jsp)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请广大考生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第六章
第九条
1.普通高中毕业生:由高中学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
2.无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
3. 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十条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
第十一条职业适应性(技能)
所有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职业适应性(技能)
已向我院提交入学申请的考生请在2020年3月5日至9日到我院招生处参加校际联考报名和填报修读专业。
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来我院参加校际联考,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修读专业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第十二条我院校际联考考点拟考专业类目录:
序号 | 校际联考专业类 | 国标代码 | 我院招生专业名称 | 报考科类 |
12 | 540301 | 文理及单招 | ||
14 | 540501 | 文理及单招 | ||
540502 | 文理及单招 | |||
20 | 机电设备与 | 560308 | 理科及单招 | |
23 | 560702 | 文理及单招 | ||
560707 | 理科及单招 | |||
29 | 铁路 | 600112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文科及单招 |
31 | 水上与 | 600405 | 文科及单招 | |
34 | 610201 | 文理及单招 | ||
610202 | 文理及单招 | |||
36 | 620301 | 文理及单招 | ||
37 | 620401 | 文理及单招 | ||
620403 | 文理及单招 | |||
620501 | 文理及单招 | |||
38 | 620201 | 文理及单招 | ||
620202 | 文理及单招 | |||
620602 | 文理及单招 | |||
620604 | 理科及单招 | |||
620811 | 文科及单招 | |||
40 | 财经商贸类1 | 630302 | 文理及单招 | |
41 | 财经商贸类2 | 630903 | 文理及单招 | |
42 | 640101 | 文理及单招 | ||
640105 | 文理及单招 |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文科及单招 | ||
43 | 文化艺术类 | 650104 | 文理及单招 | |
45 | 教育与 | 670102 | 文理及单招 | |
670103 | 文理及单招 |
拟考专业类以陕西省招办最终批准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文化素质
第十四条分值计算办法:
我院组织的高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
1.普通高中毕业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7门课程,分四个档次(A为26分,B为24分,C为22分,D为20分),全部满分按180计入。
2.无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普通高考“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文化素质
3.职业适应性(技能)
4.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采用四舍五入计入。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根据考生
第十六条 我院对高职分类考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
第十七条 我院在2020年3月24日17:00前将最终成绩库报送省招办,并严格按照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该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通过公示的考生,请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3月28日至4月2日16:00前到我院招生处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已经报到注册的考生,我院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一旦正式录取后不得更换原录取专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费。
第九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贷款等政策措施
第二十一条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为6%左右。
3.国家特困生资助:3800元/年,资助比例为15%左右。
4.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800元/年,资助比例为45%左右。
5.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考核发放相应报酬。
6.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供“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7.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8.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
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原文出处:
推荐阅读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