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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教育部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是学生资助战线全面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中央和本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全面谋划和部署好新学期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了解本区、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
三、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各单位应落实市教委等四部门印发的《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沪教委规〔2019〕7号)要求,做好困难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活上得到全面的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帮助他们顺利渡过疫情难关。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按《中国人民
原文出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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