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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8〕41号)要求,经高职院校自主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程序,确定
一、通过首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旨在推动高职院校与企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模式改革、职业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试点项目院校要会同合作企业研究制定《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详见附件2),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三、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各试点项目院校每年年底对产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报我厅备案。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产业学院。
联系人:张建国;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附件:1.福建省首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名单
2.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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