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8〕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的精神,为了做好学校自主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自主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审核自主
2、监察小组职责
全程参与春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进行。
3、命题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自主
4、专家考评小组职责
按
5、考务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自主
三、考场设置
所有
四、考试组织
1、考生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2019年春季高考自主
2、专家
3、试题
建立面试试题库,每项
专业
(1)
专业潜能(60分):考察考生身体(心理)素质、遵章守纪、刻苦耐劳、团结协作,逻辑思维。
实作(40分):考察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2)
专业潜能(100分):考察学生学习的潜在能力、性格特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交往能力、仪表仪容、行为举止、心理素质。
普通话水平(10分):考察学生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和口齿清晰度。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4、
自主
五、保障机制
六、监督机制
监察部门对自主
投诉举报电话:021-67791256
七、审批公示制度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讨论预录取和候补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已确认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八、其他
1、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在2019年3月4日10:00-15:30、3月5日10:00-15:30期间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高中成绩、学科获奖等材料)、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各类才艺或体育竞赛获奖证书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等)的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须本人现场递送材料,不接受邮递)
2、学校自主
3、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4、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128室
招生咨询电话:021-62750183(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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