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
3、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询报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4、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即日起至4月2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按流程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③个人陈述,考生亲笔手写自身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⑤学业水平
⑥综合素质评价: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
注:所有申请材料中要求考生本人签字的部分,须由本人签字,若委托他人签本人名字视同本人签字。材料①、④、⑤、⑥须由所在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所有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本年度的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不用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但须面试当天携带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备核查。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5日前公示。
2、确认考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并且确认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参加面试
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于6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并参加专家面试(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根据专家面试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140分)+考生条件分(60分)
5、合格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三类:
A类:学校考评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前30%(含),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
B类:学校考评优秀的考生(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
C类:学校考评合格的考生(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七、优录办法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备注:高考成绩=高考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
2、中学须对报考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高校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
4、针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九、咨询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00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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