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并招收篮球、
第二条 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与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我校是一所具有70余年办学历史且专业设置覆盖了
第四条 根据《
第五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实行全面“信息公开”,并接受
1.学校监察处028-84760624
2.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88998476706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体育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研究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与在队运动员合理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人数和选拔程序;
3.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过程中的体育专项
4.负责审核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
5.负责与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衔接,办理招生录取过程中包括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公示、审定、呈报等在内的各种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
1.根据教育部审批的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制定选拔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
2.协助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
3.牵头制定体育专项
4.承办对高水平运动员分项目的专项运动水平
5.根据体育专项
第八条 学校设立“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由5名及以上相关领域的校外权威专家组成,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具体职责是:处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涉及专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
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以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等;
2.与体育学院一道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相关生源情况的调研,并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规划,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建议方案;
3.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
4.具体组织与实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项目与计划
第十条 在教育部批准的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其招生计划由学校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已经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18年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总数为26人。按具体项目分配如下:
1.女子篮球5人。
2.
3.女子足球11人。
第四章 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 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女子篮球、
1.女子篮球:
①高级中等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篮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2.
①具有中国
②具有田径10000米或5000米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个人项目的前3名获得者或省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的前6名获得者。
3.女子足球:
①高级中等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足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第十三条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
第五章 报名
第十四条 凡有意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在线填写并提交《
第十五条 学校将对报名参加体育专项
第十六条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来校参加体育专项
第六章 体育专项
第十七条 通过网上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应于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1日参加我校为选拔高水平运动员组织的体育专项
1.报到时间:2018年3月30日14∶30-17∶00
2.报到地点:
3.
①女子篮球:
|
日期 |
时间 |
|
地点 |
|
3月31日 |
08∶30-10∶00 |
体检 |
成龙校区校医院 |
|
10∶00-11∶30 |
运球 |
另行通知 |
|
|
14∶00-17∶30 |
投篮、淘汰 |
另行通知 |
|
|
4月1日 |
08∶00-11∶00 |
淘汰 |
另行通知 |
②
|
日期 |
时间 |
|
地点 |
|
3月31日 |
08∶30-10∶00 |
体检 |
成龙校区校医院 |
|
14∶30-17∶30 |
场地5000米 |
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 |
|
|
4月1日 |
09∶00-16∶00 |
|
另行通知 |
3女子足球:
|
日期 |
时间 |
|
地点 |
|
3月31日 |
08∶30-09∶30 |
体检 |
成龙校区校医院 |
|
10∶00-11∶30 |
颠球、传接球 |
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 |
|
|
14∶00-17∶30 |
运球射门、淘汰 |
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 |
|
|
4月1日 |
08∶00-11∶00 |
淘汰 |
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 |
4.报名费缴费标准:200元/人(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八条 对于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文化课统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相关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报名:2018年3月1日-3月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考试报名。
2.考试时间和科目:
|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
4月21日 |
9∶00-10∶30 |
语文 |
|
14∶00-15∶30 |
数学 |
|
|
4月22日 |
9∶00-10∶30 |
政治 |
|
14∶00-15∶30 |
|
3.考试成绩发布:2018年5月14日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体育专项
1.体育专项
2.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列入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项目拟招收一级运动员人数的1.5倍(但若实际参加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人数不足此比例时,将执行适当比例的末位淘汰办法)。
第二十条 对经我校体育专项
第二十一条 对获得《
1.教育部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网址为:
http://gaokao.chsi.com.cn/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
3.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公示。网址为:http://zjc.sicnu.edu.cn
未经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能将其列为录取对象。
第二十二条 对获得《
第二十三条 已与我校签订《
第二十四条 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举行有省级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与我校签订了《
第二十六条 与我校签订了《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与我校签订《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的生源所在地,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需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本科最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20%;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需达到浙江普通类第二段线120%)的,由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我校,由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录;
2.对经我校体育专项
3.对经我校体育专项
第二十八条 体育专项
1.体育专项
2.在体育专项
第八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学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
第三十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
第九章 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
第三十二条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
2.
3.
4.电子邮件:sdzs@sicnu.edu.cn
5.传真:028-84763388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编入同专业同年级的教学班,并与同专业同年级的其他学生在同一校区就读。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与招生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等作弊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取消作弊考生的报考与录取资格。对参与违规操作或违反工作纪律的我校工作人员将依据《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如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有关规定调整出现冲突,则冲突部分自行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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