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方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2016年7月学院已搬迁至新校区,校区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新校区一期占地360亩,建筑面积151174平方米,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提升能力、做出特色、服务社会”的理念,以“三高”(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为核心,以“四化”(集约化管理、职业化教学、生产化项目、无界化评价)为标准,将各分院原有实训室重新规划整合,建有8大实训基地、19个实训中心、134个实训室,投入建设资金4000余万,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学院现有二级分院6个(船舶与
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积极开拓与美国、德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和
第三条 学院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普高招生考生已取得2018年浙江省普高招生报名资格;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已取得2018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
第五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8:00—3月31日17:00
2.志愿填报: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http://zsw.jxnyc.net/),根据网站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不得跨类别填报,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3.报名费: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考生须在2018年3月31日17:00前在学院招生网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缴费或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
户 名:
开户行:交通
账 号:334602000012015710028
汇款用途: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注明考生姓名和高考报名号)
备 注: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回单
5.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14日8:30—17:30
(2)确认地点: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
①《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
④申请素质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⑤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申请素质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若提供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参加综合
第六章 考试
第七条 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
1.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
(1)普高招生考生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学业水平
高中学业水平
| 新学考等第 | A | B | C | D | E |
| 折算分值 | 100 | 85 | 70 | 60 | 20 |
新学考等第ABCDE
折算分值10085706020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两门科目等第赋分的平均值来计算。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分值为职业技能考试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之和除以3,满分为100分。
高中学考等第及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供
2.综合素质测评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评,命题与阅卷工作方案由学院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1)时间:2018年4月15日8:30-17:30
(2)地点:
(3)综合素质
(4)职业适应性/文化素质
(5)职业适应性
(6)职业适应性/文化素质
(7)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院规定政策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具有素质特长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请,于3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快递至我院,现场确认时查验证书原件。素质特长条目中同类记分项目按最高记分额度为准,不可以累计。素质特长记分最高20分,无素质特长记分条件的不计分。材料邮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说明:若考生对综合素质
第八条 成绩公布与查询综合素质
第七章 录取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根据国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3.如参加某专业综合素质
4.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学考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学考的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
5. 职业能力适应性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7.经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凡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条 工作进程安排
1.2018年3月16日8:00-3月31日17:00,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提前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同时将素质特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2018年4月10日前,做好学院提前招生综合素质
3.2018年4月14日8:30-17:30时,考生本人随带各项材料到
4.2018年4月15日8:30-17:30,考生在
5.2018年4月16日-17日,公布综合素质
6.2018年4月19日9:00—14:00期间对综合素质
7.5月7日前,将入围考生名单提交考试院服务平台。
8.5月9日-14日,考生登陆平台选择确认录取情况。
9.5月16日,提前招生录取结束。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一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
第十二条 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在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学业水平
第十五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
第十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学院教学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573—82302189、82301914
第十九条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73—82301760
第二十条 招生网网址:http://zsw.jxnyc.net/
第二十一条 招生网指定邮箱:jxnyczsb@163.com
第二十二条 2018级新生咨询群号 707172604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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