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落实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
第一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5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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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计 |
其中 |
备注 |
||
|
|
双语班 |
民语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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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503 |
建筑经济管理 |
文理兼 |
三年 |
2900元/学年 |
20 |
20 |
|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
|
620204 |
|
文理兼 |
三年 |
40 |
20 |
5 |
15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双语班5名、民语言2名 |
|
|
580201 |
|
理科 |
三年 |
3300元/学年 |
15 |
15 |
|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
|
590305 |
通讯系统运行与管理 |
文理兼 |
三年 |
15 |
15 |
|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
|
|
660215 |
|
文理兼 |
三年 |
20 |
|
|
20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民语言5名 |
|
|
510105 |
|
文理兼 |
三年 |
3300元/学年 |
20 |
|
5 |
15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双语班2名民语言3名 |
|
510301 |
|
文理兼 |
三年 |
20 |
|
5 |
15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双语班2名民语言3名 |
|
第二章 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 3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第三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学院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
2016年4月6日在
2、2016年4月7日—4月8日考生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
①、《
②、考生签订的《2016年新疆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
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⑤、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注:材料
3、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
笔 试:上午10:00—12:00 (北京时间)
面 试:12:30— 19: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
4、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
(1)文化素质
(2)职业技能
第四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
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①、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政策加分10分=210分;
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3、免试录取政策:
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4、加分政策:
①、凡参加
②、除对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考生。各项审核通过后,其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5、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 4月25日,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独招生计划的通知》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已被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
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亚尔麦麦提老师(0997-2514247 13579382868)
王磊老师 (15292320981 ) 袁建老师(18999060630)
玉山·麦麦提(13899239995) 曾磊老师(1880997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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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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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3月25日 |
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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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4月3日 |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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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4月6日 |
公布参加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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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4月8日 |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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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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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3日 |
汇总考生成绩,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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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15日 |
公示2016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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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
5月10日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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