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申请条件: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⑴、具有
⑵、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
⑶、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⑷、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
⑸、高中阶段获得
⑹、高中阶段有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公开发表专著、论文者;
⑺、其他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推荐材料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计划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名。
四、招生专业(类)
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文、理科类选择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相关的一个学院(部)。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笔试科目、享受优录政策类型具体如下:
|
学院(部) |
专业(类)名称 |
高考科类 |
招生 计划 |
笔试科目 |
优录政策类型及说明 |
|
|
|
文科 |
10 |
语文、历史 |
享受优录政策2 |
|
|
|
文科 |
5 |
语文、历史 |
享受优录政策1 |
|
政治与公共 |
|
文科 |
10 |
语文、政治 |
享受优录政策1 |
|
|
文科 |
||||
|
|
|
文理兼招 |
15 |
语文、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1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东吴商学院 |
|
文理兼招 |
10 |
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3 |
|
|
理科 |
||||
|
王健 |
|
文理兼招 |
10 |
语文、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3 |
|
|
文理兼招 |
||||
|
外国语学院 |
|
文理兼招 |
20 |
语文、 |
享受优录政策3 |
|
|
文理兼招 |
||||
|
|
文理兼招 |
||||
|
|
文理兼招 |
||||
|
金螳螂 |
|
理科 |
20 |
语文、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3
需有一定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数学科学学院 |
|
理科 |
10 |
语文、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1 |
|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
|
理科 |
20 |
数学、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2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材料与 |
|
理科 |
25 |
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
|
理科 |
10 |
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1
|
|
|
|
理科 |
10 |
数学、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3 |
|
电子信息学院 |
|
理科 |
20 |
数学、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3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机电工程学院 |
|
理科 |
20 |
数学、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3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沙钢钢铁学院 |
|
理科 |
15 |
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1 |
|
|
理科 |
||||
|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
|
理科 |
15 |
数学、 |
享受优录政策1 |
|
|
理科 |
||||
|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
|
理科 |
10 |
数学、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2 |
|
|
理科 |
||||
|
|
|
理科 |
5 |
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2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 |
|
|
|
理科 |
5 |
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 |
|
|
|
理科 |
20 |
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 |
|
|
理科 |
||||
|
|
理科 |
||||
|
|
|
理科 |
15 |
物理、 |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 |
|
|
理科 |
||||
|
|
理科 |
注:
1、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至3月30日24时止,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④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注意:材料①、③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④须考生本人亲笔书写。
考生所在中学
考生申请材料、推荐者的推荐材料均无需邮寄,因此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由监察处、招生就业处以及各学院(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该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笔试
考生于6月10日下午12: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办理报到手续,6月11日上午参加笔试。具体报到地点、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
面试主要侧重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该校将考生笔试成绩分学院(部)由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6月11日晚在该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考生于6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5、入选资格认定
该校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后的成绩,分学院(部)由高到低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学院(部)对应的优录政策类型。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于6月22日前在该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入围专业(类)范围内。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
2、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非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在该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5分以内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25×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在该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8分以内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3: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非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在该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15分以内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15×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该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即予以录取。
3、录取
⑴、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⑵、取得该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该校选科要求。
⑶、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在该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⑷、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该校在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环节一律不更改录取专业。
八、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同时健全工作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处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申诉,及时妥善处置自主招生信访问题(申诉电话:0512-67507343)。
4、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5、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6、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九、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就业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邮编:215021
十、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该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若发现以该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该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
推荐阅读:
2016全国自主招生院校及招生简章汇总 2016自主招生自荐信写作要领 如何解读《高校自主招生简章》
贵州新建三所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关注微信及APP,小编每天推送最新高考资讯、政策和大学信息、大学专业解读。
优志愿微信公众号:youzy_cn
扫描二维码可快速关注:
微信公众号 优志愿APP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