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志愿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是专为高考学生解决“高考成绩分析、大学专业代码查询、模拟志愿填报、大学排名等”问题的优秀分析系统,同时可以为高考提供专业参考。
第一条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
第二条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
2014年被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
第三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设两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免费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四条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包括
第五条 所有艺术类、
除提前批次外,艺术、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六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第七条 自主招生类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的考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过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
第八条
以上志愿填写在规定以外的栏目无效。
第九条 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面向我省56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
第十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自学考试报·招生考试特刊》、《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优志愿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是专为高考学生解决“高考成绩分析、大学专业代码查询、模拟志愿填报、大学排名等”问题的优秀分析系统,同时可以为高考提供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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