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我省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现公示以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附件:广东省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考生名单公示.rar
(图片来源:摄图网)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2021年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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