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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来源:东南大学 7424

企业微信截图_20210402095245.jpg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综合改革30分(含)。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可破格进入入围名单。

  二、招生专业及省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类)要求方可报名,分省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科类

招生专业(类)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3+3模式

3+1+2模式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文科类

哲学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理科类

数学类

物理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陕西、湖北、湖南、重庆

物理学类

物理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化学

物理或化学

物理

化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志愿,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考试

  6月15至18日,报名审核通过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后续的入围排队。对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并入围却无故未参加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我校依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 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五)高校考核

  6月30日至7月1日举行高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中准考证。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3、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所有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围绕党和国家在新时代赋予“双一流”高校的使命,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领域,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条件资源建设,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知识基础、深厚的人文素养和突出的创新能力,努力造就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实施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采用3至4年的弹性学习年限。

  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强基生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

  培养过程中设置多个阶段性考核节点,结合学业绩点与综合测评情况,进行动态分流补入。本科一年级结束后,对于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按照培养方案规定,退出强基计划,转入本专业的普通班就读。本科三年级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与个人志愿,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单独组织学籍转段,按照当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程序,直接转入培养方案确定的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继续培养。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遵循“坚持立德树人,凸显价值引领”、“夯实通识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强化专业内核,凝练专业主干”、“加强学科交叉,促进个性培养”、“强化实践教学,提高综合能力”等基本原则,整合全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重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本科阶段旨在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欲望;硕博阶段旨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施导师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与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卓越化、本研一体化的“三制五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能够更好激发学生潜能与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1、构建贯穿本硕博的培养体系。合理调整本硕博阶段的课程层次和授课内容,实现本硕博教学运行衔接、课程互选衔接。建立全校性平台课程,允许学生在本科阶段选择研究生课程作为其个性化发展课程;研究生可跨学院、跨学科选修本科生专业课;实施研究能力的衔接培养,把本科阶段的研学项目(SRTP)、学科竞赛等课外研学与研究生阶段的课题研究衔接设计,课题从本科学习阶段延伸至研究生学习阶段,持续提升学生创新研究能力。

  2、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提升学生科研能力。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博士生导师,建立导师库,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强化导师考核。建立全程化、全覆盖、个性化的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思想价值引领、学业指导、科研引路、职业规划的重要作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学生开放。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所获研究学分可替换部分课程学分。

  3、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班授课。大量增加师生互动和研讨,强化自学能力,训练综合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对于低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启发式、互动式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感受研究的乐趣;对于高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引导式、探究式、讨论式为主,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方法与技术手段来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4、强化“个性化”自主发展学分和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激发自主创新潜能,挖掘学生的个性潜质。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修读的课程,达到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即获得相应证书。培养方案中设置一定比例的个性化学分,供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形成个性化学习方案。实施寒、暑期学校制度,丰富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冬令营期间邀请国内外优秀学者开设精品人文课程、学术讲座等,注重文化熏陶、思想价值引领;暑期学校期间开展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导师科研等。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参加某个暑期学校和冬令营,开阔视野、促进交流、获得丰富学术滋养。

  5、构建跨文化互融的国际交流环境与育人平台。加大对出境(国)交流学习的支持力度,鼓励学生到世界一流大学学习交流竞技。为学生提供“访学-科研-竞赛-毕设”等多样化的交流方式,拓展“整建制-小团队-个人”等多层次的交流模式,开设一批精品全英文课程,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深度与广度。

  (三)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含直博)

  对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业优秀的学生,单独组织学籍转段,按照当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程序,直接转入培养方案确定的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继续培养。

  2、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优先享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励,在硕博阶段享受最高级别学业奖学金;提高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并为强基计划学生设立专门奖学金。

  3、学术交流

  (1)公派留学:本科阶段,全额资助强基计划学生整建制赴海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一学期,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设计等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博士阶段,全额资助每位学生赴海外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一年。

  (2)学术会议:本、硕、博阶段,至少全额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各一次;邀请诺奖得主等学术大师为学生做学术讲座。

  4、科学研究

  本科阶段,为每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博士生导师,学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课题研究;强基计划学生在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5、荣誉

  设立一批“荣誉课程”;在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先授予“杰出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所在班级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先进班集体”;对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学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东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招生咨询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邮箱:zhaoban@seu.edu.cn

  东南大学招生网:https://zsb.seu.edu.cn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ddjwjcc@pub.se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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