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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部署,经研究,决定实施“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省级“双高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党的建设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建工作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
(二)提升立德树人水平。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三全”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思政课程主渠道作用,推动
(三)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学校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专家委员会,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指导和决策参考。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建立以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书证融通、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
(四)提升产教融合水平。建立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平台,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强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队伍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合作,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行“二元制”、现代学徒制,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牵头或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引领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创新创业基地、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等平台,形成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五)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需求导向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形成符合办学定位、精准对接产业、结构优化清晰的专业布局。面向区域或行业的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一批高水平服务产业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整合功能,促进专业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运行机制,设立专业建设专家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专业建设,围绕专业群建设建立多方协同的跨专业教学组织,推动专业群可持续发展。贯彻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规范专业建设,开发校级特色标准,探索专业认证,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六)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对接国
(七)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以“四有”好老师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
(八)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制定实施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标准,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
(九)提升对外合作水平。加强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
(十)提升服务发展水平。面向福建省发展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行业企业需求办学,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推进。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由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织,院校主管单位加强指导和管理,立项建设院校、立项建设专业群院校(以下简称“项目院校”)具体实施。
1.省教育厅职责: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审核备案项目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督促项目院校加强项目管理;组织项目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
2.省财政厅职责: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指导督促项目院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3.院校主管单位职责:负责推荐项目院校;支持、指导、监督项目院校建设,确保项目院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4.项目院校职责: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书;按照备案的《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健全内控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二)项目实施。省级“双高计划”于2020年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2020-2022年)。省级“双高计划”,分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实行“总量控制、年度考核、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1.申报与遴选。符合《“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遴选条件》(附件1)、《“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专业群遴选条件》(附件2)的职业院校提交申报材料,院校主管单位择优推荐,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遴选、确定并公布项目院校名单。
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扶优扶强、改革导向,从“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中遴选。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专业群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扶优扶强、特色导向、统筹兼顾,优先支持对接产业、行业认可、特色鲜明的专业群,向“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倾斜。申报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可同时申报高水平专业群。申报高水平专业群不超过2个,每个专业群至少包含3个专业。
设区市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市、县(区)属职业院校申报推荐工作,经核查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院校,联衔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推荐。省教育厅所属职业院校直接向省教育厅、财政厅申报,其他省属职业院校由省级主管单位负责核查并推荐。申报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或申请)函;2.《“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申报书》(附件3)、《“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专业群申报书》(附件4)、《“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专业群申报汇总表》(附加5),主要佐证材料(单独
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日。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登录需使用统一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提交申报推荐电子材料。申报推荐书面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2.项目建设。项目院校按照“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财政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报主管单位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项目院校按照备案的《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年度考核评估情况可适当调整《项目建设方案》。
(三)项目管理。建设期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院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允许符合条件的院校经考核合格纳入项目建设范围。建设期满,经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终期评估验收通过的项目院校,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四)资金管理。省级“双高计划”所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在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市、县(区)政府和主管单位以及院校举办者对项目院校建设予以经费支持,鼓励行业企业投入资金支持项目院校建设。项目院校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9〕20号)要求,加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合理使用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以及与《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任务无关的其他支出。属于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站位。实施省级“双高计划”,是我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实施省级“双高计划”纳入“十四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职业院校和院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抢抓机遇,奋发作为,着力打造省内一流、行业认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责任。各地和项目院校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院校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保证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备案的《项目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项目院校校(院)长是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力量建立工作专班,制定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资金等支持,积极吸纳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优化环境。各地和项目院校主管单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专业设置、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项目院校大胆试、大胆闯,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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