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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我校“强基计划”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凡在我校“强基计划”安排有招生计划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份试点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40 | |
40 | |
化 学 | 30 |
40 | |
合 计 | 150 |
注:表中所列专业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招收理科生源,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均为“物理”。具体分省计划将于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综合素质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省入围我校综合素质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考核办法
7月31日至8月1日期间举行我校综合素质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说明如下:
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在读期间,注重强化数理基础,注重交叉融合,实行导师制、精英化、小班制和科教协同育人的“一生一案”培养。针对“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以学科交叉培养。本科期间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分流和补入机制。我校为每位“强基计划”录取考生提供科创活动及实践专项经费支持,激发创新能力;开辟多样化国际交流通道,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建立各类奖学金等激励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本科期间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四)选拔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会通过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七、咨询方式
本简章由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监督电话:010-68918032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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