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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
招生专业 (点击专业名称查看专业培养方案) | 招生人数 | 招生 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
18 | 文史类 | 不限 | ||
18 | 文史类 | 不限 | ||
18 | 文史类 | 历史+自选2科 | ||
19 | 理工类 | 物理+自选2科 | ||
19 | 理工类 | 物理+自选2科 | ||
19 | 理工类 | 物理或 | ||
19 | 理工类 | 物理或 | ||
20 | 理工类 | 物理和 | ||
备注:2020年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6省 | ||||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之上的,按照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
(四)学校考核
我校考核
1.体育
2.综合能力
学校考核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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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8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专责领导机构,由
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
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
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
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交换学习机会,学校支持学生出国交流经费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普通类同专业。
(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
七、咨询方式
地址:
邮编:430072
招生咨询电话:027-68754231(正常工作时间)
传真:027-6875557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电话:027-68752636(正常工作时间)
邮箱:jwo@wh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
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项目 | 男 | 女 | ||||
优秀(90) | 良好(80) | 合格(60) | 优秀(90) | 良好(80) | 合格(60) | |
1000米 | 345" | 432" | 336" | |||
立定跳远(cm) | 260 | 245 | 205 | 194 | 180 | 15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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