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经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各普通高校已完成《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予公布。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选考科目要求并立即组织属地普通高中开展宣传
附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
原文出处:河北省教育厅 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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