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19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在农林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30名理工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条件
完成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数学、物理、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数学、物理、
注:以上获奖学生名单以中国科协官方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3月26日至4月9日登录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1个专业(类)。
(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纸质报名材料准备
(1)《
(2)个人自荐报告(考生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具有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个人陈述可简单填写或不填写);
(3)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包括考生思想品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获奖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须班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注:以上有关获奖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以前取得。考生本人须在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我校不接受论文和专利等申请材料。
2.中学审核及公示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中学严格审核和
3.材料邮寄
中学公示结束后,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及《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2019年5月初,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将通过专家鉴定和多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初审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报名材料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且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019年5月初,申请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核
1.报到时间:6月15日
2.考核时间:6月16日
3.报到及考核地点:
4.考核方式:面试和体育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包括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劳动实践等);
(2)体育
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按时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或未带证明材料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报到及考核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六、入选资格认定
(一)学校根据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在体育
(二)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三)入选考生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9年6月21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并符合
(二)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为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三)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录取分数优惠政策
(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或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其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专业安排:考生达到以上录取条件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则录取至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及有关中学应对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同时学校将通过面试环节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和深度考核。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
2.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后及时登录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由
附件1.
(图片来源摄图网)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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