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高考实行模式:
考试和评卷
第一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
第二条 坚持平安高考目标。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回收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场所违规物品检查力度,把好考点考场入口关。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加强考试
第三条 考试科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
第四条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
6月7日 | 上 午 | 9∶00—11∶30 | 语 文 |
下 午 | 15∶00—17∶00 | 数 学 | |
6月8日 | 上 午 | 9∶00—11∶30 | 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 |
下 午 | 15∶00—17∶00 | 外 语 | |
2022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第一条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
第二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
第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
第四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上述A、B段以外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公安高职(专科)专业、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后均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五条 艺术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本科志愿在“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
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第六条
优师专项中的
第七条 艺术类、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第八条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
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级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第十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分A、B两段,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A段为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
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邮政扶贫招生志愿、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考生根据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高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不予同意。
2022年陕西高考录取规则:
第一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研究划定。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考生电子档案投出后,未被录取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等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普通高校所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
第三条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教育考试院通讯畅通。
第四条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五条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投档时,除本科B段外,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第六条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投档时,高校可就具体投档数量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但不得超过高校在陕该批次、该科类招生计划的120%,未提交申请的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出现小数时向下取整)。军队院校按照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高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
第七条 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性别、专业类别和体检单项身体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免费
第九条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进行,
第十条 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所在普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
1.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高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高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高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高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高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
2.投档程序
(1)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
(2)模拟投档。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高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高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高校。
第三次模拟投档: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高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
②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高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高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高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高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最高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
(3)计划调整。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高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高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正式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高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
(5)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高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高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
第十二条 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高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单独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所在普通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邮政扶贫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下载、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
2022年陕西高考志愿模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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