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数学、物理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生组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理科 |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 | |||
首选物理,再选 | ||||
人文历史类 | 历史或地理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文科 | |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考试确认
考生须于6月11日至6月20日期间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入围考生须全程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
1.学校
笔试科目: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我校将结合学科特长单独组织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比例折算成学校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高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一)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强基计划”学生纳入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强化使命驱动,厚植家国情怀,培育远大人生理想。实施“三制三化”(学分制、导师制、书院制和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培养人格、素质、能力、知识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
(二)实施本硕博衔接培养。“强基计划”学生单独制定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强
(三)突出国际化培养特色。推进顶尖的国际交流,实施全球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顶尖学科的深度合作,提供浸润式国际化培养,针对“强基计划”部分专业探索引入国际导师,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在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四)强化全面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已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放弃的考生,我校将有权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
(五)选拔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我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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