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学院简介:
学校开设七大专业群共30个专业,其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双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具体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职业技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报名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高中类”考生
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考生
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三)“专项类”考生
满足我省报名条件。报考我校考生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提交邮箱:1723199964@qq.com),省招生考试院对其资格进行抽查。
1.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2.农民工: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3.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4.企业员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5.下岗失业人员: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6.基层农技人员: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招生章程要求填报,可选择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二)征集志愿时间: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届时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领取准考证
填报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志愿的考生,于2026年4月1日前在学院官网上打印准考证(征集志愿准考证打印根据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价方式
1.“高中类”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2.“中职类”考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专项类”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三)考试(
通过我院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职业技能(适应性)
职业技能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具体原则
(一)对所有考生均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
“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
4.考生在参加征集志愿时职业技能适应性
(三)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录取。
(五)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六)录取免试政策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业的,经本人向就读中职学校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
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向报考高职招生院校提交申请,由高职招生院校按照程序审核公示后,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
第十一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费:3850元/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新生入学时统一按800元收取,确定住宿情况后住四人间的再补收400元);代收书本费:800元/学年(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学院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奖项,获奖学生比例达在校生的20%。
第十四条 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参与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对象为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简称“脱贫家庭学生”),在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的脱贫家庭学生可享受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基层农技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124040、88124041、88124042
招生咨询QQ群:1050842000
网址:https://www.gzdzxy.cn/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邮政编码:5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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