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和专人专岗制,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就业管理系统信息维
请各学院8月15日18:00前将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报给就业指导中心。
二、做好2023届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2023届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非常重要,是2023届各类工作的基础,各学院要务必核实核准各项
(一)2023届毕业生信息信息统计范围:所有预计2023年毕业的本校就读或者校外就读的所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暨所有预计2023年获得
(二)2023届毕业生信息须按“就业管理系统新增
(三)“毕业生信息统计表”中的专业名称不能用简称,务必使用国家标准名称,代码使用国家标准代码。所有代码均可通过就业管理系统“公共代码”进行查询,尤其是
(四)
1.
2.
此项信息务必精准,若因学院未按要求填写而影响毕业生分配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由学院承担全部责任。
(五)“2023届毕业生信息及生源信息一览表”中“毕业生信息”所有单元格的数字类型须设置为文本格式。
(六)材料报送:
1.8月19日18:00前,将“2023届毕业生信息及生源信息一览表”中的“生源信息一览表”电子版报就业指导中心。
2.8月26日18: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
(七)2023届毕业生信息是各类就业工作基础,务必要保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份。签署顺序按照用人单位、学院、学校进行。
(一)就业协议书的印制
“就业协议书”是
(二)学校统一编号印制后,交由学院发放。发放时学院须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就业协议书”限本人领取,如需他人代领,须出具委托书及双方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院要做好相关材料的登记、存档工作。
(三)就业协议书的补发
“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发,但因遗失或违约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补发的,学院核实确认后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补发。
1.就业协议书遗失
如若遗失,需本人(他人不能代办)到所在学院填写“就业协议补办申请表”,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由本人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可重新领取,仅限一次。
2.违约
发放“就业协议书”当年不办理违约相关事宜,毕业生提出违约申请须于最后一学期开学后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凭原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及原“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登记备案,学院在“解约证明”签署意见后到就业指导中心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一经盖章即生效,请毕业生一定要慎重对待。
(四)就业协议书发放范围
所有非
(一)学校将根据学院报送的2023届毕业生信息,统一制作推荐表,具有签就业协议资格的毕业生每生一份。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基本信息由学校统一印制,加盖公章予以发放,其他信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填写,最后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发放给毕业生。
(三)毕业生必须慎重使用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可以复印,但复印件不具有
(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遗失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就业工作的工作人员汇报,经确认属实后,到学院填写“就业推荐表补办申请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补办仅限一次。
(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后,按解约程序完成后可以重新申领。
(六)为方便学院统计工作,用人单位回执,交由学院管理。
五、用好“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原教育部24365就业平台)是教育系统及有关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指导与就业管理的综合性平台。平台集就业服务、就业指导与就业管理为一体,为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服务涵盖了从就业意愿登记、简历制作上传、岗位查询、应聘面试到网上签约的求职全周期;为用人单位提供从岗位信息发布、简历筛选到面试通知、网上签约的招聘全周期服务。
各学院要充分使用好平台,发挥平台优势,不断加强就业教育引导,积极为毕业生精准推荐适合岗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院管理员在平台上添加2023届辅导员,并指导2023届辅导员关注绑定平台公众号。
(二)辅导员指导所有2023届毕业生关注平台公众号、关联“我的辅导员”、填写“就业意愿等级”。
(三)通过“网签平台”进行网签,和通过就业协议书线下签约具有同等效力。网签通过后,平台将毕业生毕业去向直接同步到就业管理系统上,无需再更新毕业生毕业去向,建议各学院推广使用网签平台,鼓励毕业生网签。10月份毕业生信息录入到就业管理系统后可以使用。
此项工作完成时间,待平台开通2023届后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届毕业生信息及生源信息一览表(模板)
2.2023届就业管理系统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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