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其和2018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对比,发现今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政策变化比较大,考生和家长需要重点关注!
一、招生计划增加
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院校招生规模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2018年政策要求为“2017年以前参加试点的院校,招生规模为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50%,其他院校为10%—30%。”
二、所有的照顾录取政策取消
2018年,对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有体育艺术特长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院校可制订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
2019年,所有的照顾录取政策取消。
三、报名时间推后,但是报名期限缩短
2019年报名时间2月22日至24日,2018年报名时间是1月15日-20日。报名时间推后,但是报名期限缩短。报名时间推后,考生也有更多的时间考虑,然后再作出抉择。
四、考核结果呈现方式变化
2019年语数外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2018年是以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原文部分内容如下:
报名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4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院校于3月10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考核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
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
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
录取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4月25日前,院校根据文化
4月26日,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并于4月27日下午向社会公布。
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以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调剂。
4月29日17:00前,院校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
对于不符合院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向社会公布。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省内12所高职院校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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