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玉泉校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按下列原则录取。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类、
(1)
(2)
(3)
3.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
(2)文科、理科:本科二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在
(四)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五)男女比例
各专业无性别要求。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只开设
(八)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住宿费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在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示、备案的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和自治区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二)奖、助学金
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级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级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可获得4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根据相关政策,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16000元/年。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处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院对招生处、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四)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和公示。
(五)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
邮政编码:010070
学院网站:http://www.imuchuangye.cn
咨询电话:0471-4996576、15648186098、15648186099
QQ在线咨询:2575584022
微信公众号:ndcyxy2013(学院官微)
ndcy14199(招生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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