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6〕4号)和《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现对我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公示时间:5月24日-5月30日。
2.确认校测及缴费:请初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5月31日前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纳校测费用,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1所。逾期未确认考试或未缴纳校测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准考证打印及校测安排:学校拟定于6月14日进行笔试考核。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南工招办”微信公众号。
4.监督与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内向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招生办公室:025-58139090/83239859;纪检监察部门:025-58139069。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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