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保留入学资格办理工作,现将相关办理类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及地点统一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应征入伍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所需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同时需前往当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加盖武装部公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因病保留入学资格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身心健康状况暂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所需材料: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正式诊断证明原件、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学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三、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
因家庭特殊情况、个人学业规划、创业等其他合理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所需材料:个人情况说明、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身份证、学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26年9月10日—9月24日(仅限工作日)
办理地点:和平校区行政楼一楼111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请符合条件的新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手续办理,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保留入学资格。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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