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驻衡高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标准
2027届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统一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
二、补贴办理流程总览
2027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采取线上自助申报方式受理,按“个人申请→辅导员核验→二级学院复验→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通过“湘就业”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学校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三、毕业生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9月7日,并于2026年9月8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辅导员核对。
重要提醒: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佐证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步骤
第一步: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为保障补贴正常申领,毕业生如无社会保障卡,须在申领前办理并同步激活金融功能。
第二步:注册登录
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完成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第三步:填报申请信息及银行账户
点击“立即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签署申请承诺书。社保卡账户信息按以下方式填写:
社保卡类型 | 操作方式 |
湖南省内社保卡 | 系统自动获取金融账户信息 |
湖南省外社保卡 | 需手动填写银行卡信息并进行系统验证 |
操作提示:若自动获取或验证失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一次性求职补贴只通过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不会发至其他任何银行卡上。请所有申报的学生统一使用社保卡账户,并且务必仔细、反复核准账户号。
第四步:资格校验与证明材料上传
省平台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进行资格校验:
系统校验结果 | 操作方式 |
通过 |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未通过 | 按申请类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须完整、清晰、端正) |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第五步:打印申请表
线上提交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按提示在电脑端登录湖南人社个人网厅系统,进入“公共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菜单,下载并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交辅导员处。
第六步:进度查询及补充资料
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省平台发送的短信,掌握审核情况。如需修改或撤回申请,必须联系辅导员反馈给学校驳回后,方可操作;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重要提醒: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三)证明材料要求
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以及省外生源的毕业生(省外生源毕业生指生源地在省外,就读于湖南省省内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需将“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并提交所有资料纸质版原件交学校同步审核。注意关注学校初审是否通过,若未通过则及时按照学校要求补充相关资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需提供以下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户主页、低保证持有人页及学生页)。
如无法提供有效《低保证》,提供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2026年1月1日起开具方为有效,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双方关系,以及当前享受低保待遇情况。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需提供体现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户主页、低保领取人页及学生页)。
②2026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证》上2026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凭证(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及2026年发放记录,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省内生源直接依据系统校验情况判定,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系统校验通过即上传基础资料,系统校验不通过即不符合条件。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四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须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重要提醒:毕业学年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申请补贴前仅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尚未发放且无征信记录的,不符合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征信报告须于2026年9月8日前打印出具。
第五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四)申请材料提交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8日前将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接受核验。
1.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栏须附免冠电子寸照后彩色打印,非手贴纸质寸照),此表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需下载打印,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证明材料
依据申请步骤中系统初步校验比对情况准备材料(校验是否通过,申请人在申请时系统会显示结果):
一是根据申请类型,省内生源毕业生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行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以及省外生源的毕业生,申请人需提交与申报类别相对应的困难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辅导员核验和二级学院复验及报送
(一)辅导员核验
各毕业班级辅导员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查验,确保纸质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申报要求。
毕业生申请类别系统校验不通过的,辅导员需核验其证件原件,并留存证件复印件,证件原件经辅导员核验后将退回,留存的证件复印件需完整、清晰,同时在复印件上书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签字。除证件外,其他为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单独开具的证明须留存原件。
(二)二级学院复验
各二级学院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困难类别与申报类别是否相符,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对象材料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复验完成后,必须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与就业工作处:
1.毕业生纸质申请材料,即《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彩色打印)、与申报类别相对应的困难证明材料(系统校验不通过的)一份。按申请表、证明材料顺序排放,用回形针夹紧形成一人一册。
2.《二级学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花名册》一份,须经学工负责人审核签字。
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按花名册名单对应顺序排放,并在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标好序号。
五、学校初审
学校将于9月15日前通过省平台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申请类别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及时反馈毕业生理由;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驳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资料齐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通过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审核结束学校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对申报过程中系统校验比对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需要学校人工审核所有纸质资料并与系统核对。
今年学校公示阶段为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后,再由学校将最终通过的人员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是切实保障毕业生权益、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政策性举措,请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辅导员高度重视,通过主题班会、班级群或辅导员一对一提醒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按时申报,做到“应知尽知”。
(二)熟悉政策,做好咨询
学校负责就业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就业专干和毕业班辅导员要认真学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事项,畅通学校、二级学院咨询渠道,有效指导毕业生完成补贴申请,确保“应申尽申”。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26年8月17日
一审:肖玉梅 二审:邓育武 三审: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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