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抖音、小红书、微信、QQ等各大网络平台涌现大量未经我校官方授权的自媒体账号、社交群组,账号名称多冠以“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恒星2026新生群”“恒星校园墙/表白墙/万能墙”“恒星学长学姐答疑”等字样,部分账号擅自使用我校校名、校徽、校园标志性建筑图片作为头像、配图。部分账号和群组以“免费答疑”“二手教材转让”“校园资讯分享”等名义吸引2026级新生及家长加入,随后在群内开展商品推销、有偿代办等活动,甚至违规收集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照片、银行卡信息、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上述账号、群聊运营主体不受学校任何监管,发布内容存在大量不实解读、片面宣传信息,极易误导新生与家长,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遭受诈骗、财产损失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损;同时,未经许可使用学校名称、校徽、视觉标识,冒用学校名义开展商业运营,已涉嫌侵犯我校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全体2026级新生、家长及在校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校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校设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详情如下
1.官网:http://www.hx.cn/;
2.官媒矩阵:“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
3.官方识别标准:所有官方平台均带有平台蓝色认证标识(蓝V),无官方认证标识的账号均不属于我校官方运营主体。学校全部招生政策、缴费报到流程、资助政策、入学须知、专业解读、校园管理等重要通知、权威解读,仅通过上述官方渠道统一对外发布,未经学校确认的其他账号和群组所发布的信息不代表学校立场,请新生及家长通过上述官方渠道进行核验。
二、我校设有官方新生服务载体:二级学院统一搭建一对一新生专属服务群
针对2026级全体录取新生,我校仅授权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统筹,由各班辅导员牵头搭建2026级新生一对一专属服务群,为新生提供全周期官方服务:
1.群内固定服务人员:班级辅导员、学院院务会成员、辅导员助理、属地升学指导老师,同步邀请学生及家长入群;
2.人员官方核验:所有辅导员带班及联系方式情况已通过学生处官网公示,可随时核对;
3.服务内容:专属群仅用于官方缴费指导、报到答疑、奖助政策讲解、专业升学规划、家校沟通与共育。
除学院统一搭建的新生专属服务群、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外,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校外机构、社会个人、非在校师生创建自媒体账号、组建新生交流群、校园资讯群、答疑群,任何声称“校内学长学姐自建官方群”“校内内部答疑渠道”均为虚假宣传。
三、正告各类侵权账号、私建群组运营主体,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
凡未经我校书面授权,擅自使用“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校名、学校简称、校徽、校园建筑、学校官方视觉标识作为账号名称、头像、配图,属于侵犯我校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冒用学校、在校教职工名义私建群聊,以答疑、分享资料为幌子推销商品、有偿代办、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并牟利,发布不实招生、校园信息误导公众,已构成虚假宣传、民事侵权;
现正告所有相关自媒体运营者、群组创建人,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立即删除全部含我校标识、校名的图文视频内容,注销侵权自媒体账号、解散全部私建新生群、校园交流群,全面停止一切侵权、牟利行为。若逾期未整改,我校将保留全部侵权证据,依法向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提交材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全部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经济损失由侵权方自行承担。
四、温馨提示:全体新生、家长、师生提高辨别意识,谨防权益受损
1.不随意添加陌生自媒体账号、不主动加入非官方新生群、校园墙群;不向不明人员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
2.群内任何收费代办、商品售卖、内部名额承诺均与学校无关,切勿转账、付费,避免财产损失;
3.入学缴费、缓缴助学贷款、报到流程、专业选择等所有疑问,仅在本人专属官方服务群咨询校内老师,或拨打学校官方咨询电话核实。
五、侵权线索举报渠道
如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发现冒用我校名称、校徽的侵权账号、私建违规群聊、不实宣传内容,可通过学校任意官方公众号后台留言提交截图、链接线索。我校将统一收集线索并联合平台、法务部门处置,共同维护清朗、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
官方咨询电话:
招生办:0532-86667370;
质评处:0532-86662345;
学生处:0532-86667278。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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