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地址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627)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校址:
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永安校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16-1号(福州校区)
二、学校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福建省教育厅,是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机电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轨道交通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职业院校,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连续两期入选“福建省双高校计划”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现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和厦门基地,占地总面积1741.89亩。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国台湾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国际学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约1.6万人。在近百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守职业教育初心,秉承“精求技能、崇尚文明”的校训精神,不断开拓创新,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水利、电力等行业人才,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专业建设:开设专业47个,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九个专业大类。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精品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3个,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专业3个。与福建理工大学共建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方向)专业“3+2”高本贯通项目1个。
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09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80%以上。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7个。建有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三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兼任教育部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人,省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员10人。获评国家级名师培养人选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2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1人、福建省优秀教师7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行业职教名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2人、水利职业院校优秀德育工作者3人、省级技术能手5人、省级青年岗位能手1人。
对外合作:学校积极拓展与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柬埔寨等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中马、中巴、中柬等“海丝学院”牵引作用,实现与马来西亚汉文化中心的教育互访,与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越南河内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台湾佛光大学等境外高校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成立“一带一路”中马电力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基地和中马建筑职教发展中心,延伸校企合作领域共建“端木工坊”“天佑工坊”,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政府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局签署教学资源库合作意向书,与柬埔寨产业创新与发展委员会签约战略合作,承接越南国家职业标准开放项目,助力打造福建特色的“职教出海”品牌。获批第二批“越南国家职业标准开放项目”建设单位并牵头开发职业标准1个,输出专业标准1个、课程标准7个。获授福建省职业教育“海丝学院”2个,获批教育部2021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项目1个、福建省对外开放精品项目1个、省级“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优秀案例3个。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台湾居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申请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收台湾学生报名表》(附件1,请完整填写);
4.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450202 | 智慧水利技术 | 22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2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23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 | 420310 |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 24 | 470209 |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
4 | 450301 | 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 | 25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5 | 450201 | 水利工程 | 26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6 | 450204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27 | 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7 | 45020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28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8 | 450208 | 智能水务管理 | 29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0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0 | 430504 | 储能材料技术 | 31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11 | 430106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32 | 50060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12 | 43010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3 | 50060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13 | 43010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34 | 5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14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35 | 50060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5 | 43010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36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16 | 430104 |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 37 | 500107 | 铁道供电技术 |
17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8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8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9 | 530701 | 电子商务 |
19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20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41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21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4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五、审核及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一)材料审核:上述申请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于2026年7月31日前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fjsdxyzsb@163.com,邮件主题:自主招生报考+姓名+联系电话。我校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的笔试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结合报名材料等择优录取;将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违规处理: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六、入学报到
(一)新生须持有效证件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不按期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并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等。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
(四)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七、学籍管理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入学,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核验身份信息、采集照片等程序后,由我校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学生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人民币6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标准:人民币970元/人·年(含空调费:人民币70元/人·年)。学生公寓为6人间,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家具、独立浴室与卫生间、独立阳台。
十、奖助学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文件通知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招收台湾学生的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86-598-8823880。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邮 编:366000
电 话:+86-598-8823856、8823857
传 真:+86-598-8823857
电子信箱:fjsd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fjsdxy.com/zs/
十三、附则
(一)本招生简章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收台湾学生报名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自主招生招收台湾学生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粘贴处)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
台湾居民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发放地 | |||||||||||
通行证号 | ||||||||||||
居住证号 | ||||||||||||
民族 | 应往届 | |||||||||||
考生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家长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专业志愿 | 第一志愿: | |||||||||||
第二志愿: | ||||||||||||
教育背景 | ||||||||||||
学历 | 起止时间 | 学校 | 职务 | 专业(如有) | ||||||||
家庭主要成员 | ||||||||||||
姓名 | 性别 | 与本人 关系 | 出生年月 | 现工作单位及任职情况 | ||||||||
个人陈述 | |
(字数控制在1000字之内) 签名: | |
奖惩情况 | |
备注 | 1.照片处用彩色电子照片粘贴。 2.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能及时接收电话、收发短信。 3.本表为必填表格,填写后电子版发送至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邮箱:fjsdxyzs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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