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河南“双航母”建设高校,是教育部首批39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专业种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术科研成果丰富,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校现设有教育部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河南省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艺术实训中心实验基地,是全国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
河南大学戏剧学院由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于魁智担任院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李树建担任名誉院长,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担任艺术总监。学院秉承创办国内一流戏剧学院的宗旨,配备一流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打造一流的专业和学科平台,探索产、学、研、创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逐步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戏剧学院。
一、招生对象
1.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戏曲类考生。
2.报考我院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应为艺术类,报考专业科类应为戏曲类。
3.报考我院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中成绩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戏曲类招生专业(含方向)5个,拟定招生计划55人,均为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行当和乐种 |
1 | 130301 | 表演 (豫剧) | 20 | 生行6名(含老生、武生、小生); 旦行12名(含青衣、闺门旦、花旦、武旦、刀马旦、老旦); 净行1名(含铜锤花脸、架子花脸、武花脸); 丑行1名(含文丑、武丑)。 |
2 | 130301 | 表演 (豫剧器乐) | 10 | 豫剧板胡1名; 豫剧打击乐器2名(含板鼓、大锣、铙钹、小锣、梆子); 豫剧拉弦与弹拨乐器5名(含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中阮、古筝、扬琴); 豫剧吹管与民族打击乐器2名(含笙、唢呐、竹笛、排鼓、大鼓)。 |
3 | 130301 | 表演 (京剧) | 10 | 生行4名(含老生、武生、小生); 旦行4名(含青衣、花衫、花旦、武旦、刀马旦、老旦); 净行1名(含铜锤花脸、架子花脸、武花脸); 丑行1名(含文丑、武丑)。 |
4 | 130301 | 表演 (京剧器乐) | 5 | 京剧拉弦乐器2名(含京胡、京二胡); 京剧弹拨乐器1名(含月琴、三弦、阮); 京剧打击乐器2名(含板鼓、大锣、铙钹、小锣)。 |
5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戏曲导演) | 10 |
特别提示:
学生就读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三、省际联考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采取省际联考的形式。未参加省际联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我院2026年戏曲类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对应考试专业及组考院校如下表:
招生专业(方向) | 省际联考对应考试专业 | 省际联考组考院校 |
表演(豫剧) | 地方剧种表演(豫剧) | 河南大学 |
表演(豫剧器乐) | 地方剧种器乐(豫剧) | 河南大学 |
表演(京剧) | 京昆表演(京剧) | 中国戏曲学院 |
表演(京剧器乐) | 京昆器乐(京剧) | 中国戏曲学院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 | 戏曲导演 | 中国戏曲学院 |
四、录取原则
我院招收的戏曲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专业(方向)对应省际联考成绩,按行当、乐种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规定,我院本科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暂定800元/生/年(6人间)。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个性化经济资助和发展支持。学校现已建立“奖、贷、助、补、勤、免、偿”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构建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河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院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不一致,以本简章为准。上级部门政策有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
5.本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确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
招生办网址:http://zs.henu.edu.cn
电子信箱:hdzsb@hen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戏剧学院
联系电话:0371-60867682
0371-60867528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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