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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 来源:辽宁理工学院 8579

1

· 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

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松山校区: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滨海校区: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金山大街二段3号

松山校区招生专业: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电器智能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会计学、审计学、汉语言文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焊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滨海校区招生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工程技术。

3.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 办学层次:

本科、高职

5. 办学形式:

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生师比19.6:1;专任教师39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5.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28.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79.8元;图书79.5万册,生均图书85.1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有4人间和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根据各专业学生住宿地点和录取学生男女生比例,制定具体宿舍分配方案。4人间实行网上预订分配制,6人间实行集中统一分配制。

2

·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 外语语种说明:

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3. 男女生比例要求: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

· 专业设置 ·

4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5

· 收费情况 ·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根据所在校区及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

松山校区住宿费标准:3600-5500元/年/生;

滨海校区住宿费标准:4500-5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以及创新创业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8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3150元/年/生。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4)学费减免:依据国家、省相关部门文件和贫困学生实际情况执行,学校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宿费减免政策。

(5)绿色通道:对特殊困难、临时困难家庭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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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办法 ·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学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所有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省市,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的高考成绩,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物理的高考成绩;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的高考成绩。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育类专业

学校体育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科类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数学、语文的高考成绩,选考历史学科类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语文、数学的高考成绩。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416-6086088

传真:0416-6086077

网址:http://www.lise.edu.cn/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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