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已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根据上级招生相关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名单
硕博连读
具体各专业各类考生复试成绩要求详见附件1。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军队考生复试名单请登陆我校军网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部分学科专业(
二、考生材料准备
(一)资格审核材料
各复试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院系现场复试报到时提交材料原件审查并收取复印件。
1.证件类: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还需携带军官证件及复印件。
2.证书类: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学硕士和应届硕士考生须提交);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
4.证明类:符合复试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学生(员)证件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部门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本校应届考生可不提供)。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军队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查表》(登陆我校军网网站下载,不得将此表扫描通过互联网发送)
(二)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三、复试
(一)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
军队(含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成绩由全国统考
1.军队(含文职人员)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一般为面试)、专家组综合素质面试和心理
2.无军籍地方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包括报名材料审核评分和创新能力面试考核。报名材料审核评分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创新能力面试考核分为汇报、答辩两部分;汇报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博士阶段研修计划等;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等,若非第一完成人还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汇报时间不少于10 分钟。创新能力面试考核评分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最终成绩=
(二)复试组织要求
1.各复试院系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7人,执行亲属回避制度;2.复试全程安排专人负责文字记录及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复试院系、研究生院双份封存,至少保存5年,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3.心理
四、调剂
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调剂(内、外科学指跨三级学科,其他学科指跨二级学科)。须在同一学科复试组内同一专业领域导师间调剂或相同学科专业不同学位类别间调剂的复试合格考生由复试院系自行组织实施。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调剂,相同专业领域跨单位调剂,以及确因一志愿报考考生放弃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而缺额的指标调剂,上述三类情况由学校组织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调剂报名,相关复试院系按一志愿复试同等要求做好调剂复试工作。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 地点 | 任务 | 备注 |
4月27日上午 | 各复试院系 | 考生报到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
4月27-28日 | 各牵头单位 | 专业课考试 报名材料审核评分(仅无军籍) 面试考核 导师面试并签订《录取意向表》 | 时间段由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 |
4月29日 | 研究生院会议室 | 考生校内调剂申请 | 待定 |
各复试院系将及时更新公布报到时间地点(附件4),考生可查阅或拨打院系咨询电话确认,各复试院系将在复试前逐一联系复试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符合免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复试院系将按照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和各复试小组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预录取对象,并安排导师面签(可电话或视频)。导师以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面试情况,按照招生指标确定预录对象。各复试院系将预录取名单报大学招委会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大学统一按要求公示。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大学和各复试院系的统一安排,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须严格遵从现场复试纪律。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考试/面试前主动上交通讯设备及其他违禁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复试过程中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违规者按《国
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将综合运用面谈、函调外调、信息核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察。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诚信复试,及时仔细阅读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因个人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大学研究生院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81870843,上海市政通路41号)和大学
海军参谋部训练局设置监督电话(010-66964944)和举报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41)。
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招生监督电话(军线0201-827312;地方线010-6682731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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